一、北京落户要求
1.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 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北京落户福利
1. 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2. 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3. 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4. 可购买免税车一辆
5. 获得北京市 “特聘专家” 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二、上海落户要求
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学历要求之一:
1.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3.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申请条件:
1.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特殊情况除外)
2. 满足上海市关于留学人员社保缴费的规定。
3. 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 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 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上海落户福利
优秀人才可获最高50万元资助金。
免税购车。
浦东创业者可申请15万元创业资金。
三、广州落户要求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在广州市各区内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3、满足广州市关于留学人员社保缴费的规定。
广州落户福利
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
2.可购买一辆免税车
3.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四、深圳落户要求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需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3.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4.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深圳落户福利
生活补贴:本科1.5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
免税购车。
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高中部。
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